昨晚看刑法總論
作者提到哲學的定義'哲學是對於任何問題的深刻思考與反省'
為什麼刑法會扯到哲學?光看定義提到的'任何問題'這四個字....
那不就是泛指所有的事物,所以哲學的範圍很廣,生活中處處充滿了哲學

有一次學姐(那個傳聞中跟我風格很像的學姐)打電話問我一些事情
不經意說出了對我的看法'你是很有自己想法的人'
當下我心裡解讀是'學姐認為我難搞嗎?'
我自已覺得我是很好被說服的人,但有時候固執的症頭發作,又相當難說服
那是因為對某些事情,有相當一定的堅持與原則才這樣的
所以學姐一直無法理解我為什麼書教得好好的,竟然說辭職就辭職
前幾個禮拜她仍舊告訴我,今年嘉義國中會開缺,叫我還是去考考看
當然學姐是好意啦!
只是說我覺得已經打定換跑道主意了!當然要去徹底實行
還有再去考老師,對我在北興的班也說不過去
當時辭職時說過的每一句話,我也都還記得,話說到就要盡量做到
所以學姐可能會覺得我龜龜毛毛的吧?
我也不知道,但我覺得沒什麼重大阻礙就是要這樣子做
一方面是我本來就不聰明,我沒辦法一次很多事情
另一方面是我覺得我得保持一定的專注力思考,太忙會讓我覺得不安

有些事情我習慣用哲學的方式去處理經驗吧
這樣做好壞沒有什麼標準可言,只是可以讓我自己覺得不盲目,踏實
我覺得這樣就夠了吧!

ps.沒意外的話,今天必定能夠衝破7000人次!!呵呵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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